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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细 | |||
标 题 | 现役军人军属优待 | ||
姓 名 | 薛箫 | ||
手 机 | 13364903868 | ||
地 址 | 新疆 | ||
邮 箱 | 263330301@qq.com | ||
发件IP | 49.7.4.* | ||
写信时间 | 2018-08-31 23:50:14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长同志您好: 我叫薛箫(曾用名:薛开华),来自西乡县沙河镇青龙村一组,我母亲叫尹天秀。我于2005年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上大学(户口迁入学校,于入伍后注销),并于2012年12月以大学应届毕业生的身份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武部入伍。现在服役于解放军69008部队,已服役近六年了。部队长期驻在新疆喀什等反恐边防一线。因为本人父亲于2007年已过世,所以家里只剩我和50岁的母亲,为了生活,母亲一人在上海务工。我主要的困惑是:在部队服役的六年里,我母亲和我家庭,始终没有得到任何军属优待,也没有人任何人过问过,甚至连光荣军属牌都没有。母亲甚至一度怀疑我是否在部队服役。随后,经我咨询入伍时的学校,学校方面表示,家属优待是由家属所在地民政部门负责。而我在向所在村委反应时,也没得到肯定的答复。我感到很心寒……习主席多次提出要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多次讲到不能让军人流血又流泪。我只是希望我的家人可以像其它军属一样享受正常的军属待遇咋就这么难?在此,我对家乡的拥军工作表示深深的不满。 | ||
处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来信收悉,民政局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高校大学生应征义务兵 直招士官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民发〔2013〕5号),《关于贯彻落实陕发〔2015〕18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民发〔2016〕19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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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18-09-11 11: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