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王小亢因保管不善,将西乡县国用(土)字第0135063号不动产登记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王小亢
2024年4月22日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声明
原不动产权利人汉中富又美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坐落于西乡县城北街道进站路社区三组的不动产,现根据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4)陕0724民初687号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作废。特此公告。
特此声明。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号 |
证书编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类型 |
坐落位置 |
1 |
陕2020西乡县不动产权第0003079号 |
61001514511 |
汉中富又美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 |
西乡县城北街道进站路社区三组 |
公告单位:西乡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