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西乡县人民法院将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丢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作废。特此公告。
特此声明。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类型 |
坐落位置 |
1 |
西乡县国用(土)字第0112068号 |
西乡县人民法院 |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 |
西乡县城北街道西大街中段南侧 |
因(2024)陕0724民初521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效力,被告杨*未积极配合履行义务,原告覃**向西乡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西乡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陕0724执984号内容,现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类型 |
坐落位置 |
1 |
西乡县房权证西私房字第26897号 |
覃** 杨* |
房屋所有权 |
西乡县城关镇樱花大道家苑小区4号楼一单元八层西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