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汉中市河湖长办《关于进一步强化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县、镇人事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结合我县河湖长制工作实际,为夯实我县各级河湖长职责,现将调整后的县总(副总)河湖长、县级河湖长及镇村级河湖长予以明确并公示。今后各级河湖长因人事调整变动的,由调整后的人员自动接任河湖长职务,不再另行发文。
西乡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