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农计财〔2025〕9号
西乡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5年度第四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动物疫控中心、农培中心、水产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局养殖业、种植业管理股:
按照《汉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第四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农计财〔2025〕26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项目实施工作,现将2025年度第四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制定实施方案
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贴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应不同主体、更加科学有效的支持方式,完善相关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注重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投资加大投入。在细化实施方案过程中,要加强与市级沟通,确保实施方案编制科学合理。县级实施方案应及时报市级备案,市级同意备案后正式印发。
二、强化政策宣传公开
要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政策公开制度,明确项目资金申报、审核、公开、公示、发放等各环节的操作规范,具体政策与实施方案应在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并积极采取编印政策“明白纸”等方式,公布和解读财政支农“一揽子”政策,强化多种方式的信息公开。要做好拟补助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项目组织实施
要创新工作方式,加强项目和资金的全链条监督管理,定期调度指导,加快推进实施。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及有关要求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挪用,严防套取、骗取。要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完成验收并兑付资金。要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各类问题,不得擅自改变方案计划,确需变更的或其他重大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手续要求执行。要结合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等专项审计、巡视反映问题整改,全面梳理排查以往年度财政资金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整改。
四、深化绩效管理考核
要按照绩效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全程绩效管理机制,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预算年度结束,应按时按要求完成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市农业农村局。省市将适时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验。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纳入考核范围。
西乡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31日
2025年度第四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本批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畜牧产业发展、农业综合执法、第三次土壤普查、现代种业发展、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农机化发展等有关内容。
一、畜牧产业发展
(一)建设内容
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依托市、县、村、场(户)四级畜牧业生产监测体系,开展生产监测,提高监测点服务能力和装备水平,提升数据采集效率与监测预警能力,科学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发展。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根据监测点位分布、承担任务数量、设备物资综合成本等因素,对监测场点工作开展进行补助。其中,畜产品价格监测补助不超过2.6万元;每个畜禽生产监测村(场、点)补助不超过5000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资金重点用于畜牧业监测预警等生产直接相关的环节。不得用于新建楼堂馆所、发放人员工资、科研版面、人员差旅等与畜牧生产能力提升相关的支出。
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主要用于信息采集处理设备、物联传感设备的配置以及预警信息发布等直接相关支出。
二、农业综合执法
(一)建设内容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2020〕21号)等要求,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装备配备和业务水平,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质效,及时依法查办部、省移交的案件线索,切实保障全省三农经济法制健康稳定发展。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1.综合执法专项行动。补助对象为县级承担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的机构,根据出动执法人员、全年办案总数等每个机构补助不超20万元。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推动农村普法,根据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数量、匾额制作等每个机构补助不超过5万元。
2.执法基础装备及能力提升。按照“缺啥补啥,填平补齐”原则,结合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执法装备等需求,每个机构补助不超30万元,具体按照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执行。
(三)资金支持环节
资金支持执法机构配置农业行政执法装备,开展执法普法规范化建设和能力提升,开展涉农案件查处及罚没物资无害化处理等。
三、第三次土壤普查
(一)建设内容
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4〕10号),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5〕5号)要求,在2025年全面完成包括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流转、内业分析测试、质量控制、成果汇总、专题任务、自选任务、宣传等第三次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资金对承担第三次土壤普查的县开展相关工作予以补助,根据财政部门第三次土壤普查资金核算,结合以往年度资金下达情况,遵循“补助不超概算上限、资金在任务范围内使用”的原则,对于任务范围内不足资金,上级鼓励县级根据实际予以配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任务全面高质量完成。
(三)资金支持环节
资金可在财政评审核算任务范围内统筹使用,支持土壤普查工作各环节中所需物资、采样、检测、质控、成果等必要费用。
四、现代种业发展
(一)建设内容
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推进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落实落地,坚持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企业培优、基地建设、市场监管等重点支持方向,突出扶优扶强,创制一批优异新种质,着力从源头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不断夯实我省种业发展基础,促进种业振兴。
1.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陕西省农作物种质资源目录(第一批)〉的公告》(农公告〔2022〕46号)、《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的公告》(农公告〔2022〕47号)、《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的公告》(陕农告〔2024〕12号)、《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的通知》(陕农函〔2025〕327号)等文件要求,支持省级认定的市农技推广与培训中心(猕猴桃,与西乡县共建。);支持我县对入选省内农作物种质资源目录的品种进行保护和开发利用。
2.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陕农函〔2023〕32号),支持我县建设杂交油菜良种繁育基地。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1.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支持省级认定的3个种质资源圃建设,补助我县20万元。支持我县对入选省内农作物种质资源目录的品种开展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补助10万元。
2.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我县油菜制种基地建设补助200万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资金主要用于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企业培优、基地建设、市场监管等过程中必要的物资材料、仪器设备、装备设施、试验展示等环节的支出,不得用于弥补公用经费、购置办公家具、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以及发放人员工资奖金等与种业发展无关的支出。
1.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用于种质资源圃基础配套设备及附属设施,开展优异优势资源研究及改良,开展抗旱性、耐盐碱性、抗病性鉴定以及品质性状分析。
2.良种繁育基地。用于种子烘干、仓储、挂藏、温网室等设施设备配套;用于种子生产标准化水平提升、种子加工设施设备改造,以及精深加工技术和工艺方法改进;用于现代化种子加工仓储库、种子加工包装现代化生产线建设和公共检测与服务平台能力建设等。
五、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
(一)建设内容
依托畜禽活体保种场,收集保存优秀畜禽个体和遗传物质,组建或扩大保种群,更新血统,完善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方案,组织开展地方畜禽品种活体保种工作。重点支持濒危及列入《陕西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2023年版)》(陕农发〔2023〕59号)的畜禽遗传资源进行活体保护,保障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不丢失、主要经济性状不降低,推进畜禽遗传资源评价和科学研究,提高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平。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为国家、省级畜禽保种单位和《陕西省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和保种场名单(第一批)》(陕农发〔2023〕60号)、《第三批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陕农函〔2025〕327号)确定的地方畜禽品种保种场。
补助标准参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财政专用项目支出标准的通知》(陕财办农函〔2022〕13号)中关于《陕西省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项目预算定额标准》,按照不同畜禽保种单个个体不超过4700元,单台设备配置补助不超过5万元,老旧保种设施修缮或新建备份保种场单位面积补助不超过600元的标准,对巴山牛品种进行资源性保护。
(三)资金支持环节
主要用于收集优秀畜禽个体,购买饲草饲料、疫苗、药品等专用材料以及养殖设施、消毒设备。用于新建或维护畜禽圈舍,开展畜禽保种繁育、提纯复壮、选育提高、畜禽良种生产性能测定与评价、畜禽保种场调研和品种登记,加强饲草饲料地建设等。
六、农机化发展
(一)建设内容
1.农机化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依托“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培育一批市场营运、政府支持、平战结合、服务高效的区域性农事社会化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域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配齐配优配强农机装备,建立健全建强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和应急抗灾救灾能力,开展粮油作物机收减损监测。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提供农机装备支撑。建设“1+5”农机装备发展与人才实训基地,开展农机手培训,提升农机作业水平。
2.农机安全免费管理。按照农机安全免费管理政策的相关要求,在全县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免费登记、安全技术免费检验和驾驶证免费换发的农机安全免费管理,提升农机化服务能力等。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1.农机化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由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等联合建立。每个区域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补助30万元;开展机收减损监测,每个监测点补助0.5万元,补助我县4万元。
2.农机安全免费管理。由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等具体实施。农机安全免费管理以全省拖拉机、收割机、驾驶人的登记数量为基础,按照每台(套)平均22元的标准,测算下达对免除机主每年农机具年检相关费用的市级予以补贴。
(三)资金支持环节
1.农机化服务能力建设提升。资金支持区域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提升、机具存放和维修条件提升,配备与全程机械化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机具和应急救灾所需的抢收抢种、粮食烘干、排灌等应急作业机具,机收减损监测仪器购置租赁,工作设备升级、农机装备发展基地建设、农机手培训等。农机装备发展与人才实训基地有关资金不得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产业融合等在相同或相近支持内容的资金叠加补助,不得用于基地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购置办公用品、发放人员工资等与农机化发展不直接相关的支出。
2.农机安全免费管理。资金支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安全反光贴印制,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登记和驾驶证核发,检测检验装备升级等。
附件:1.2025年度第四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分配表
2.畜牧产业发展资金分配表
3.农业综合执法资金分配表
4.第三次土壤普查资金及任务分配表
5.现代种业发展资金分配表
6.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资金分配表
7.农机化发展资金及任务分配表
附件1
西乡县2025年度第四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类别 资金 |
农业生产 发展 |
农业公共服务保障 |
农业生态资源开发利用保护 |
农机化发展 |
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 (股室) |
责任人 |
||
|
畜牧产业 发展 |
农业综合 执法 |
第三次土壤普查 |
现代种业 发展 |
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 |
|||||
|
7.5 |
7.5 |
|
|
|
|
|
吕亮 |
县动物疫控中心 |
王朴生 |
|
15 |
|
15 |
|
|
|
|
程长玉 |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刘金雨 |
|
28.74 |
|
|
28.74 |
|
|
|
吕亮 |
县农培中心 |
王飞杰 |
|
230 |
|
|
|
230 |
|
|
吕亮 |
局种植业管理股、县农培中心 |
侯小伟 王飞杰 |
|
76 |
|
|
|
|
76 |
|
吕亮 |
养殖业管理股 |
杨耀波 |
|
35 |
|
|
|
|
|
35 |
吕亮 |
县农培中心 |
王飞杰 |
|
合计:392.24 |
7.5 |
15 |
28.74 |
230 |
76 |
35 |
|
|
|
附件2
畜牧产业发展资金分配表
|
责任单位 |
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万元) |
责任人 |
|
县动物疫控中心 |
7.5 |
王朴生 |
附件3
农业综合执法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责任单位 |
合计 |
综合执法专项行动 |
执法基础装备及能力提升 |
备注 |
责任人 |
|
承担农业农村部专项执法能力提升活动 |
|||||
|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15 |
8 |
7 |
长江禁捕 |
刘金雨 |
附件4
第三次土壤普查资金及任务分配表
|
责任单位 |
表层样点(个) |
剖面样点(个) |
资金(万元) |
责任人 |
|
县农培中心 |
998 |
14 |
28.74 |
王飞杰 |
附件5
现代种业发展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责任单位 |
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
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
备注 |
责任人 |
|
|
省级种质资源(库)圃建设 |
省资源保护目录涉及品种保护与利用 |
||||
|
县农培中心 |
20 |
10 |
|
市农技推广与培训中心、西乡县共建1个省级猕猴桃种质资源圃 |
王飞杰 |
|
局种植业 管理股 |
|
|
200 |
|
侯小伟 |
|
合计:230 |
20 |
10 |
200 |
|
|
附件6
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资金分配表
|
责任单位 |
保护品种 |
目标任务 |
资金(万元) |
责任人 |
||
|
保种群规模 (头、只、匹、箱) |
设备购置 (台/套) |
设施修缮(m2) |
||||
|
局养殖业 管理股 |
巴山牛 (西镇牛) |
110 |
20 |
300 |
76 |
杨耀波 |
附件7
农机化发展资金及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元
|
责任单位 |
合计 |
农机化发展 |
责任人 |
||
|
农机化服务能力提升 |
农机安全免费监管 |
||||
|
机收减损监测 |
区域农机 服务中心 |
||||
|
县农培中心 |
35 |
4 |
30 |
1 |
王飞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