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告〔2026〕29号
为保障西乡县巴水河杨家河电站建设项目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西乡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大河镇楼房村、亢家坡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楼房村、亢家坡村。
用途: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西乡县巴水河杨家河电站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需要用地的法定可以征收情况。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由西乡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拟征收范围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征地拆迁实施单位申请复核。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西乡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