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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一办法”执法检查

8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洪盛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县人大代表,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晖、张辉、张猛,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兵,副县长李向平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视察了堰口镇大场村林麝养殖场、堰口镇堰口社区郑家湾野生鸟类栖息地以及城南街道板桥村野生白鹭栖息地。重点察看了人工繁育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现状。

座谈会上,李向平汇报了2023年以来全县“一法一决定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相关部门单位作了专项汇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通报了检查情况。

邱洪盛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野生动物保护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责任,是维护西乡良好生态形象的必然要求。要充分认识我县野生动物资源丰富,保护任务艰巨,以强烈的担当精神落实好监管职责。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立即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强化源头管控、规范人工繁育、严查流通环节、深化宣传教育、发动社会参与建立并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机制,形成群防群治格局。各镇(街道)要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护林员等巡护人员的日常职责。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联动执法,形成打击合力。县专项行动专班要加强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充当“保护伞”的严肃追责。为有效保护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茶乡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