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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备案通知

汉中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备案通知

一、备案范围

按规定无需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且涉及公共区域的建设工程,具体包括: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需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包含零星改造、改建)。

(二)其他行业工程或施工作业活动:投资100万元以下的公路、水利(水务)、园林绿化、通信、电力、文物、公用等专业工程,以及城市更新工程(含背街小巷整治工程、架空线路入地工程等)、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市政公用管线改移工程等。

二、备案方式

(一)线上办理

111日起建设单位(个人)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描“汉中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备案登记平台”官方二维码进入系统,按选项填写“工程名称、地址、施工类别、工程规模等信息,上传施工现场照片、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相应资料,信息填写完成后,提交系统生成备案信息,建设单位可截图保存。

(二)线下办理

对无法在“汉中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备案登记平台”进行备案的工程,仍可携带材料至属地备案部门(属地镇街)进行备案。

(三)备案时限

建设单位(个人)在工程开工前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期超过3个月的,每季度需向县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登记备案管理部门更新施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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