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下达财政衔接资金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县财政局 0916-6221471
县乡村振兴局 0916-6222767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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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整合办发〔2023〕16号
西乡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乡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调整2023年度财政涉农整合项目财政衔接资金渠道的通知
堰口镇、杨河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关于印发汉中市财政衔接资金及整合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汉财办农〔2022〕34号)及《西乡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县乡村振兴局西振兴发〔2023〕30号、39号项目计划文件和县整合办西整合办发〔2023〕13号、15号资金文件,按照中省市县财政衔接资金到位情况,现将前期下达的个别项目资金渠道进行调整,本次调整资金使用渠道的项目资金733万元,其中使用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8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4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资金361.98万元,其他财政涉农整合资金51.02万元(具体调整见附件)。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此次下达的财政衔接资金列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
全面实施财政涉农整合项目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效益。请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实施内容、资金绩效目标表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建设,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及公示公开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范围,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绩效自评,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将适时开展项目运行跟踪监控和县级重点评价。绩效自评抽查结果、重点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
西整合办发〔2023〕16号---衔接资金中央二批和县级衔接资金分配调整(2)
西整合办发〔2023〕16号---衔接资金中央二批和县级衔接资金分配调整-----修改后
西乡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乡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