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裕禾隆泰科技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汽车精密传动部件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项目租赁西乡县城南街道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智能智造园7号楼厂房,总用地面积4392.27m2,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厂房内分区设置生产区、原料区、中转区、包装区、成品区、办公区以及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危废贮存库等,主要建设1条汽车精密传动部件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精密传动部件24000件。
你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符合环评技术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较全面,项目介绍和污染因素分析较清楚,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我局局务会研究,形成以下审批意见:
一、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类,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我局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结论,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和运营,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有效控制不利环境影响。
二、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安装到位、正常运行,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项目不涉及切割、焊接和表面涂装等工序,仅为机械精加工处理,须按要求在厂房内生产加工,抛光、打磨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同时加强厂房通风,减少切屑液使用过程产生非甲烷总烃对外环境的影响。
(二)厂区排水须实行雨污分流,员工生活污水经智能制造园在园区东南角统一设置的化粪池(容积为20m3)进行预处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乡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危废暂存库的防渗措施,源头防控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
(三)合理布置站内设备布局,对抛光打磨机、磨床、车铣机等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及必要的降噪、减振措施,合理规划运输车辆流线,以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危废储存库,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防锈油、废油桶、含油手套及棉纱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统一存储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并做好“三防”措施和警示标识,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金属废屑、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工作,配设专职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建立环保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和岗位环保工作责任制,对污染物的排放和环保设施的运行进行日常检查和管理,制定运营期的环境监测计划,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四、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并按规定程序组织环保设施竣工自主验收,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持证排污。
五、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五年内未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要重新报批(审核)环境影响报告表。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
2025年6月25日
1、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6-6218537 传真:0916-6218109
通讯地址:西乡县文昌路北段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环境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