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锦润佳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鹏,身份证号:61232419******003X企业地址: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白勉峡镇火石滩村五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24MA7015BP3N)
劳动者段*勇通过信访反映在汉中市锦润佳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务工被拖欠工资,前期协调后你公司未在约定时间支付工资。我局于5月22日立案,经调查你单位及段*勇本人均认可欠薪的事实及金额,截至目前,你单位仍拖欠段*勇工资人民币15000元,以上事实,有你单位和段*勇调查笔录为证。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现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理: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依法全额支付段*勇工资15000元。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西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西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 址:西乡县北环路人社局四楼劳动监察股
电 话:0916-6217699
西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3日
陕公网安备 6107240200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