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奥弗斯新能源汽车发动机液压挺杆加工生产项目作出批复决定、对汉中市西乡县河道采砂规划(2025-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奥弗斯新能源汽车发动机液压挺杆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汉中市西乡县河道采砂规划(2025-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西乡县文昌路北段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环境管理科处查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文本,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6-6218537 传真:0916-6218109 邮箱:hjliru@163.com 邮编:72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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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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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奥弗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奥弗斯新能源汽车发动机液压挺杆加工生产项目 |
西乡县城南街道办智能制造产业园1号厂房 |
汉中市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租赁陕西西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智能制造园1号厂房,总用地面积1100m2,厂房共四层,分层分区布设车床加工区、磨床加工区、装配及检测区、原料及产品堆放区、生活办公区等,配备新能源汽车发动机液压挺杆加工数控车床、磨床及相关配套设备,建成后年产发动机液压挺杆350万套。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万元,占总投资的0.22%。 |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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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汉中市西乡县河道采砂规划(2025-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
规划可采区涉及的主要河道为沙河、私渡河、富水河、老渔坝河、麻石河5条河流,共8处可采区,规划期限为5年 | 陕西永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西乡县水利局重新组织编制了《汉中市西乡县河道采砂规划(2025-2030)》,主要对西乡县境内的沙河、私渡河、富水河、老渔坝河、麻石河共5条河流的采砂活动,规划期限为5年,在该区域内规划禁采区、可采区和保留区,并确定可采区相应的禁采期以及开采总量,达到合理开发利用河砂资源,实行依法、科学、有序开采。本次规划5条河流共8处可采区,开采深度控制在0.7m至1.5m之间,规划采砂河段长度共163km,累计可采区长度3.5km。本规划五年内控制开采总量76.3万m3,其中规划期沙河开采总量为39.75万m3,私渡河开采总量为5.55万m3,麻石河开采总量为10.5万m3,富水河开采总量为15.5万m3,老渔坝河开采总量为5万m3,年度控制采砂量约为15.26万m3,开采方式为机械旱采,规划区禁采期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本次规划确定砂石加工厂数量不得超过4个,具体位置尚未确定,规划方案不包括标准化砂场具体设置相关内容,后期待砂厂选址确定后由取得采砂许可证的企业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
详见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
陕公网安备 6107240200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