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工委:负责人:张伟 电话:0916-6229716
主要承担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辖区党的纪律检查、廉政教育、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督查考核等工作。对接纪委监委、巡察办、督查办。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周丹 电话:0916-6229716
主要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等工作。受理12345市民热线,协调各项中心工作。承担政务公开、财务管理、人事劳资、机关管理、文件收发、档案、史志、工会、人大、政协等工作。对接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总工会、史志办、档案馆、统计局。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周佳 电话:0916--6213987
主要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信息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目标责任考核、群团、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公众号运维。对接组织部、编办、宣传部、统战部、社工部、妇联、团委、考核办、党校、融媒体中心。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财政所:负责人:余伟 电话:0916-6221706
负责街道、村居两级财政综合监管,负责办事处年度预决算编制、财政财务、镇级财源建设、国有资产、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管理、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村级财务监管、一事一议。对接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黄晓 电话:0916-6229716
主要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信息统计监测,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及政策落实等工作。承担农业(渔业)、畜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防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美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对接农业局、环保局、供销社、茶产业服务中心。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闫红梅 电话:0916-6229716
主要承担统筹落实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对接发改局、经贸局、经合中心、工商联、园区办。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文化建设办公室:负责人:陈亮 电话:0916-6227606
承担街道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科技、教育、体育、文物保护、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接教体局、卫健局、文旅局、科协、科技局。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人:谭飞 电话:0916-6223063
主要承担辖区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网格化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网格管理、网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受理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来信来访诉求,反馈办理结果。负责协调联系公安派出所。对接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严昕 电话:服务大厅0916-6229716
主要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民政、社会保障。承办辖区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落实“放管服”改革等便民服务措施。负责低保、残疾人服务、退役军人事务、社会救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劳动就业创业培训、红十字会、慈善等辖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等职责。对接人社局、民政局、医保局、退役军人局、养老经办中心、红十字会、慈善协会、残联、保险公司。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屈富斌 电话:0916-6229716
主要承担街道村(社区)城镇建设、道路管护、供水供电供气等协调服务工作,承担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接住建局、交通局、电力局、邮政局、通讯单位、供水公司。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生态应急办公室:负责人:穆森 电话:0916-6229716
主要承担辖区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灾减灾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检查巡查、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灾情报送、应急救援、林业、水利、河湖林田长制、民兵预备役和人武工作。对接武装部、应急局、林业局、水利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气象局。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司法所:负责人:陈跃根 电话:0916-6321148
负责法治建设、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等工作。对接司法局。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市场监管所:负责人:马阳 电话:0916-6226958
负责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执法、市场主体年报及培育、产品质量、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监管与综合协调、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计量管理、标准化管理、检验检测管理、认证认可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与宣传,对接市管局、审批局、烟草局。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自然资源所:负责人:何伟 电话:0916-6229716
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及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非农业建设用地规划审查、报批、划拨和土地权属调查、登记、不动产发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及项目上报、实施,配合街道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协助办事处编制和实施村庄规划,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查处辖区内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涉土信访接待工作。对接自然资源局。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综合执法队:负责人:周小强 电话:0916-6229716
主要承担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建立与县级专业执法机构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辖区驻街道执法机构,纳入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对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