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4-23 09:19:00
办公电话:0916-6366358
办公地址: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沙河镇政府
邮政编码:723512
马国军同志主持镇党委工作,主管党建、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和武装工作。
余鲲同志主持镇政府工作,主管财政、审计、发改、统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联系财政所、农商行沙河支行、沙河邮政支局,对上联系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农商行、县邮政局。联系麻地湾村。
董娥同志主持镇人大工作,主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管路长制、安全饮水、易地搬迁后扶、扶贫资产管理、集镇水电路气协调服务、项目建设管理(含全镇饮水、库区、交通、电力、人居环境项目)、科技。联系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办、沙河供电所,对上联系县人大、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含苏陕办、科技进步促进中心)、县交通局(含农村公路管理站)、县水利局、国电西乡分公司。联系桐车村。
李鹏同志分管基层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人事、党(政)务公开、政治协商、政法、统战、社会工作、工会、县镇考核、编制、工资、老干部、国安、保密、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信访、司法(含法治政府建设)、镇内行政执法、机关政务事务管理。联系镇综合办、镇党建办、镇平安法治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沙河司法所、沙河法庭、沙河派出所。对上联系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含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委社工部、县考核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委办(含县保密局)、县政府办、县委老干部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联系洋溪村。
李先菊同志主持镇纪委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作风建设督查、巡察督查、民政、残疾人服务、老龄、慈善、红会。联系镇党建办、镇便民服务中心,对上联系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督查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老龄委、县慈善协会、县红十字协会。联系青岩村。
刘娟同志分管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网信工作、深化改革、创建、史志、档案、共青团、妇联、科协、卫生计生、文化广电旅游、教育体育。联系镇党建办、镇经济发展办、沙河中心卫生院、沙河镇中心学校、沙河镇初级中学、汉中市杨河学校,对上联系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深化改革办、县创建办、县党研室、县委党校、县档案馆、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卫健局、县文广文旅局、县教体局。联系茶条村。
张崇山同志分管重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经贸(含电商)、镇村建设、安全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市政设施管护、统计、劳动保障、就业创业、医疗保障、社会医疗保险。联系镇经济发展办、镇便民服务中心、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对上联系县发改局(含重点办、稳投资工作专班)、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含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县园区管委会、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统计局。联系西河口村。
李波同志分管生态环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灾后重建、防汛抗旱)、自然资源(避灾搬迁、土地增减挂钩、村庄规划、耕地流出整改)、河(湖)长制、市场监管工作,协调自然资源、环保、交警等执法工作。联系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沙河自然资源所、镇市场监管所、沙河派出所。对上联系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县人居环境整治办、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警大队、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联系苦竹村、男儿坝村。
陈云康同志分管武装、退役军人保障、农业(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厕所革命、互助资金协会、动植物防疫服务、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项目规划编制及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渔业禁捕)、库区移民、供销。联系镇综合办、镇便民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对上联系县人民武装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含县茶叶发展中心)、县库区办、县供销社。联系星火村、永兴村。
居超超同志负责市场监管所工作,协助李波同志工作,联系李家沟村。
聂小安同志负责司法所工作,联系沙河社区。
胡宾同志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分管林业(秦巴生态保护、林山长制、森林防火、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林政执法)协助李先菊同志负责镇纪委日常工作,联系沙河林草技术推广中心(林业站)。对上联系县林业局。联系毛垭村。
赵娜同志负责财政所工作,联系马踪滩村。
周广兵同志协助李鹏同志负责全镇平安法治工作,联系青龙嘴村。
确定马国军同志与余鲲同志实行“AB”角制,余鲲同志与董娥同志实行“AB”角制,董娥同志与陈云康同志实行“AB”角制,李鹏同志与刘娟同志实行“AB”角制,李先菊同志与胡宾同志实行“AB”角制,李波同志与张崇山同志实行“AB”角制。实行“AB”角工作制的同志平时按照分工开展工作,一方外出学习、培训、出差、休假离岗期间,由另一方代为接替、处理对方负责的有关工作。其他临时工作、突发事务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决定安排。
一、内设机构及镇属事业单位人员分工
(一)综合办公室(加挂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政协工作联络处牌子)
(主 任:周永丽,联系电话:0916-6366358)
工作职责: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日常工作,政务公开、国安、保密、工会、妇联、档案管理、工资、机关事务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杜 恒,联系电话:0916-6366358)
工作职责:负责基层党建、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统战、史志、深化改革和群团、科协、党务公开等工作。
(三)镇纪委(胡 宾,联系电话:0916-6366358)
工作职责: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处本镇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受理涉及党风、政风等纪检监察范围的群众来信来访、检举、控告和申诉;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 任:姚金涛,联系电话:0916-6366358)
工作职责:(一)承担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督促指导和信息统计监测,统筹巩固衔接、“千万工程”工作的组织协调及“三落实一巩固”(即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成效巩固)等工作;(二)拟订并实施镇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库区移民、渔业产业发展,动植物防疫服务、农业项目规划编制及建设、农村“厕所革命”等工作。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及互助资金协会管理,承担农村集体资产审查监管。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项目建设办公室(主 任:赵冬育,联系电话:0916-6366358)
工作职责:承担村庄规划编制,负责国开行、苏陕、库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编报和组织实施,承担重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经贸等工作。
(六)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主 任:余 焘,联系电话:0916-6366358)
工作职责: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禁烧),集镇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河长制(河道保护),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减灾、林木资源管理、护林员选聘、林(山)长制等工作。
(七)文化建设办公室(主 任:庞定多,联系电话:0916-6366358)
工作职责:承担文化建设和卫生计生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文化广电、旅游、农家书屋、爱国卫生、创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负责村(社区)文化建设、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党群服务中心(加挂社会事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站牌子)
(主 任:穆 鑫,联系电话:0916-6366358)
工作职责:集中办理就业创业、就业培训、社会保险、学生资助、劳动保障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服务事项。
(九)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李光春,联系电话:0916-6366358)
工作职责:集中受理办理民政、社会救助、老龄、残疾人、医疗保障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服务事项。
(十)退役军人服务站
站 长(武装部副部长):冯 科,联系电话:0916-6366358
工作职责:负责武装(含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兵役征集)、退役军人事务(含优抚、农村籍60岁退伍军人补贴申报审核工作、退役军人福利保障服务)等工作。
(十一)平安法治办公室(主 任:周广兵,联系电话:0916-6366358)
工作职责: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三治合一”、常态化扫黑除恶等工作,防范和处理邪教、综治信访、矛盾纠纷,落实镇村平安创建网络建设及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协调综治成员单位做好社会管理服务及督导落实信访举报件调处等工作。
(十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 任:宁义波,联系电话:0916-6366358)
工作职责:负责承担集镇及农村建设管理、移民搬迁及安置点管理、拆旧复垦、危房改造、路长制、道路养护管理、市政设施管护、市政供水供电供气协调服务工作。
(十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 任:胡 宾,联系电话:0916-6366358)
工作职责:依法以镇人民政府或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承担辖区内村镇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生产、文化旅游、安全监督、商贸流通等领域相关行政执法职责,负责日常巡查、接受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及处置,协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林业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县派驻镇单位人员岗位职责分工
(一)县财政局派驻沙河财政所(所 长:赵 娜,联系电话:0916-6366358)
工作职责:承担镇年度预决算编制、财政财务、镇级财源建设、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村级财务及互助资金协会监管、各类惠农资金拨付、“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等工作。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沙河市场监管所(所 长:居超超,联系电话:0916-6366358)
工作职责:承担农村家宴的监督管理、工商管理、市场主体登记、马路市场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工作。
(三)县司法局派驻沙河司法所(所 长:聂小安,联系电话:0916-6366358)
工作职责: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6、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依法管理提供建议;7、参与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和化解工作;8、协助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有关工作。
(四)县自然资源局派驻沙河自然资源所(负责人:黄春杰,联系电话:0916-6366358)
工作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省市县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助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执法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预案的编制、地质灾害监测、防治、评估,不动产权调查登记发证等工作;配合做好用地规划许可、土地审批、自然资源动态监测、权属争议协调处置、违法案件的查处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自然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