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住建发〔2023〕46号
西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取消廖兴艳等8户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依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西乡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西政办发〔2018〕47号)相关规定及《汉中市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汉住建发[2023]26号)文件要求,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对公租房保障家庭开展公租房专项整治工作及年度资格审核,通过实地核查、大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了年度资格审核,对廖兴艳等8户因自有住房面积超标、注册公司或违规转租,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经我局审核予以取消保障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将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名单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向社会公开。
二、被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在5年内不得再次提出住房保障申请,对违规转租公租房家庭纳入住房保障“黑名单”。
附: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
西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