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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的通知

西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调整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依据<西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乡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西乡县公租房保障标准通知>西政办发202417)文件精神,公租房申请收入线每年调整一次收入线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西乡县城镇居民低保补贴标准、年度汉中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现确定2025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

一、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按照2024年我县城镇低保家庭收入线655/1.5倍以下确定月收入低于982.50元。

二、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按照低于我市202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年收入低于42987元,月收入低于3582.30元。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收入不高于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2024年度人均工资收入确定,年收入低于85483元,收入低于7123.60元。

四、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含我县户籍进城稳定务工人员收入线按照低于我县202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年收入低于42987元,月收入低于3582.30元。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西乡县公租房保障标准》开展资格审核工作。

西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