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住建发〔2025〕37号
西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取消岳瑞等4户公租房
保障资格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依据《关于规范开展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汉住建发[2025]7号)、西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乡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西乡县公租房保障标准》的通知(西政办发[2024]17号)相关规定,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开展了2025年公租房资格年审工作,通过大数据比对、部门联审联查,岳瑞、邹有山、王雯瑾、周华东4户因有经营性房产、自有住房面积超标、注册公司,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经我局研究决定取消岳瑞、邹有山、王雯瑾、周华东4户公租房保障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名单在其户籍所在地向社会公开,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依规在政府网站公开。
二、被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在5年内不得再次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三、因违规转租公租房取消资格的纳入诚信“黑名单”。
附: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西乡县取消等户保障房资格名单(2025)37号附件
西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