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4-21 08:54:00
(一)贯彻中省市住房建设、城市建设、人民防空、村镇建设、工程建设、住房管理、建筑业管理、房地产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县住房建设、城市建设、人民防空、村镇建设、工程建设、住房管理、建筑业管理、房地产业管理等方面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全县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城市管理重大问题。
(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的申报及资金争取工作,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负责全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承担县级直管公房、公租房的分配入住、租金收数、房屋维修、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及棚户区改造工作。
(三)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房产交易监管和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强化住房物业管理。指导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负责房屋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保障性住房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负责全县四级和暂定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工作。负责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开展对房产交易市场、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指导与管理。
(四)负责全县城市房屋安全技术鉴定的组织管理和对危旧房屋的安全检查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县城市房屋征收、旧城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房产评估、房产测绘等中介服务工作。
(六)负责城区城市配套管网、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市政道路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建档案工作。指导镇(街道)、村(社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各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建设。
(七)指导全县城市设计、风貌塑造工作,组织开展城区城市设计、风貌塑造;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城市修补专项规划。
(八)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区城市防洪专项规划和防洪预案,指导全县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作。
(九)负责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和建设工程招投标、造价、监理、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和建设行业劳保统筹等相关工作,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招投标交易监管工作,负责建筑行业有关企业及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
(十)负责本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审查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墙体材料革新推广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编制实施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规划许可项目的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备案、核验等工作,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认定初审,以及建筑科技推广和绿色建筑申报工作。
(十二)承担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组织历史文化名城 (镇、村)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管理,负责重点保护建筑的普查认定、分类保护和一般建筑保护工作;负责城市雕塑工作。
(十三)指导城市道路、公园、城镇燃气、供热、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日常维护、运营管理,负责城区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市照明等工作,承担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城市节水规划、措施及有关办法,负责城市节水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负责对全县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做好《西乡县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责任清单》规定的相关工作。
(十四)参与城区路灯及园林规划、改造、建设方案的制定设计,负责对城区路灯及园林规划、改造、建设方案的审定;监督指导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行道树、干道绿化带绿化工作,指导开展园林城市创建,负责城区已建成公共绿地、行道树、干道绿化带的日常管护;负责全县园林绿化管理业务,负责城区已建成交付使用的所有市政照明、路灯照明设施的监督管理和维护,负责城区路灯照明设施的节能改造。
(十五)负责城区道路、广场开挖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监管,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公共设施、道路、广场的日常监管工作依法行使城市管理领域涉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等方面相关行政执法职能。
(十六)负责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城市空间占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镇(街道)户外广告等城市空间占用、野广告、小广告清理工作。
(十七)行使城区园林绿化管理、户外广告、城镇燃气经营等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职能。
(十八)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建筑物料处置运输管理、餐厨垃圾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餐厨垃圾违规处置的执法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的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性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协调督查,负责研究制定城管执法方面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
(二十)统筹拟定城市管理联创工作计划方案,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承担的各项创建工作的复审和检查,巩固城市综合创建工作成果。
(二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人民防空建设工作。承担人民防空组织指挥、警报和人防易地工程配套建设任务,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
(二十二)负责全县建筑人才队伍建设和优秀人才在西乡安居住房保障工作,制定并落实人才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优惠政策牵头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房屋安全评级鉴定;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临时摊贩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在城市规划区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随意摆放、占道经营、无证经营和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
办公电话:0916-6221366
办公地址:西乡县金牛路31号
邮政编码:7235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其余:8:00-12:00;14:00-18:00
陈正谦:负责局系统全面工作,分管财务股。
谯斌:分管项目股、城镇建设管理股、公用事业股、市政设施管理服务中心、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何宗清:分管建筑业管理股(城建档案室)、房地产管理股、消防股、质监站、县建司。
马国利:分管征收中心(法治股)、物业管理股、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刘咸海:分管办公室、党建办、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
内设机构:
一、机关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综合协调住建系统政务工作及机关日常运转。
2.承担机关文电、会务、应急、档案、信访、接待、政务公开工作,组织系统做好信息、新闻宣传等工作。
3.负责各级决定事项的督查检查。
4.负责机关事务的管理协调、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5.监督指导局系统各单位的工资、人事年报编制工作。
6.拟定局机关的各项管理制度,综合协调督促各股室站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负责人:周化池,联系电话:0916-6221366)
地址:西乡县金牛路31号
二、党建办主要职责:
1、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以及我局牵头的专项整治及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2、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所属党组织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执行上级及本级组织决议。
3、对党员进行有效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
4、对党员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所属单位党支部的工作,负责对所属党支部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的考核。
8、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董传红,联系电话:0916-3198733)
三、建筑业管理股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资质建筑企业建筑业产值入统数据报送工作;
2、负责资质建筑企业培育工作;
3、负责建筑企业业绩的审核和企业欠款的核实工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行使职责;
5、负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有效的过程监督、备案管理等工作;
6、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行使职责;
7、依据《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筑的工作开展及新技术的应用,负责对房屋建筑节能改造及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工作;
8、定期对建筑企业、在建项目开展执法检查,查处企业技术人员“挂证”、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绿建、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城建档案的备案及验收工作;
10、负责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文件的执行、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
11、负责住建领域扫黑除恶整治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的执行和信息报送工作;
12、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及落实;
13、负责工程建设领域招才引智的工作落实及信息报送工作;14、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王荣义、程洪灿,联系电话:0916-3197873)
四、城镇建设管理股主要职责:
1.组织城市道路、桥梁、排水项目的建设及竣工验收;
2.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等市政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
3.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4.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城市雨污管道接入审批工作;
5.负责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6.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商业牌匾设置的审查审批;
7.指导督促生活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8.负责城市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与报送工作。
(负责人:张杰、蒙小东,联系电话:0916-3196133)
五、法治股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面法律法规;
2.负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行政争议类矛盾纠纷调处;
3.负责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普法宣传、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制工作;
4.负责建筑工程、房地产、燃气领域行政处罚案件查处;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负责人:张堂礼、张荣成,联系电话:0916-3196631)
六、公用事业股主要职责: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等法律法规行使职责。
1.会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燃气、供热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2.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供热安全意识;
3.参与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确保燃气、供热设施运行安全;
4.负责全县燃气、供热安全监管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5.负责燃气、供热企业的资质审查、申报和年度审核工作;
6.负责对县区内所有销售燃气燃烧器具备案登记工作;
7.查处燃气行业的违法违章行为,并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8.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孙国峰,联系电话:0916-3188552)
七、物业管理股主要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物业服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2.按省市要求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培训工作;
3.指导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依法经营,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4.指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续筹及使用的审批和监管工作;
5.查处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活动和行为,妥善处理物业管理中的信访投诉;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负责人:浩刚、陈涛,联系电话:0916-3199231)
八、房地产管理股主要职责:
1.负责房地产发展规划编制及房产“五上”企业培育工作;
2.负责协调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及商品房销售面积入统数据报送工作;
3.负责商品房预售、现售监管及现售备案许可工作;
4.依据《汉中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受理房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账户建立、资金交存、资金拨付申请,对企业申请账户建立、资金拨付要件资料进行审核,现场查验相关项目实体进度,提出审核意见,办理拨付手续;
5.定期对房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受理涉房违法举报,协助查处房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6.负责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系统、电子签章平台业务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登记备案;备案合同变更、注销手续;备案合同档案管理;
7.负责存量房资金监管系统,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及登记备案;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书;房地产市场日报表,存量房档案归档工作;
8.负责配合不动产、税务部门完成一窗受理房产交易数据匹配挂接;
9.配合棚户区改造安置指挥部办理安置房交易手续;
10.负责全县房产交易市场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开展房屋租赁备案工作;
11.负责办理房产领域信访投诉,协助处理物业投诉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文勇、彭吉军、王丽丹,联系电话:0916-3198331)
九、消防股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组织辖区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
3.负责全县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
4.监督指导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落实消防质量责任;
5.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6.开展建设工程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7.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李军、苏亮,联系电话:0916-3196733)
十、项目股主要职责:
1、完成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送工作。
2、负责项目的前期谋划工作,组织开展项目审查、核实,并完成上报,保障项目申报流程合规、材料完备。
3、负责项目规划设计、立项到招投标等一系列前期手续的办理,推动项目合法合规启动。
4、负责统计、上报城市建设投资项目各类信息数据。
5、定期进行情况统计和进度监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进项目建设。
6、负责项目资金续拨申请及报账审核,保障资金使用合理合规配合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工作。
7、收集、整理项目前期资料,在项目验收后完成资料的归档工作,确保项目资料完整留存。
8、负责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公司的日常业务运作,开展项目融资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9、负责招商引资相关工作,策划和包装项目,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10、负责智慧管理平台建设中心相关工作,负责与其他相关系统的对接和数据整合,日常数据管理与维护,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11、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推进。
(负责人:王珊珊,联系电话:0916-3197031)
十一、财务股主要职责:
1.负责财务全面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合理控制使用资金;
2.负责日常账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债券债务管理、资金管理、账户管理等;
3.负责人员工资待遇申报审核发放、各项社会保险的申报审核扣缴等;
4.负责退休人员业务申报审核等;
5.负责年度预算、决算和有关财务报表的编制,按时按期填报各类报表及系统管理,按要求进行财务数据的分析及统计;
6.负责单位法人公章、主要领导私章保管及凭证、账簿打印及管理;
7.负责财务资料及档案保管,固定资产登记及盘点;
8.做好财政、审计、税务等相关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配合相关监督检查;
9.负责日常办公用品的统一购置、登记、发放;
10.负责各种会议、培训、差旅等工作费用的审核报销;
11.负责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余珂、余旭海,联系电话:0916-3196235)
住建系统局属单位:
一、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县房屋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中、省、市保障性住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计划。2.拟订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3.负责协调县直单位及中、省、市驻县单位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4.负责全县房产交易市场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把关协助征收房地产各项税收。5.负责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中保障对象登记、申请立项、建设和保障工作。6.负责直管公房和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7.负责房地产测绘,房地产房屋面积核算,房地产测绘成果利用。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 任:刘咸海(党组成员)
电 话:0916-6321002 地 址:西乡县金牛路44号
二、西乡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相关配套政策。2.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和配套政策,依法实施本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征收项目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年度房屋征收项目计划。3.指导征收实施单位办理征收项目相关手续、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业务工作,4.负责全县从事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5.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检查和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 任:张堂礼
电 话:0916-3196631
地 址:西乡县金牛路31号住建局机关一楼
三.西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综合管理、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负责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的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管理。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管理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4.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活动衔接和协调,建立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5.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6.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7.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城乡规划实施、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8.依照环境保护管理、水务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集中行使对城市规划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水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采砂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责。9.依照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集中行使对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的职责。10.依照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集中行使对城市规划区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的职责。11.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队长:王 锴 电 话:0916-6222756
地 址:西乡县金牛路31号住建局机关院内
四、西乡县市政设施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1.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的宣传和贯彻执行。2.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前期规划、方案、编制等工作,并对所承建的市政工程进行现场安全、质量、技术管理。3.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市政道路、人行道、桥涵、各种检查井、雨水篦巡查监管,做好安全防护并及时维修处理。4.辅助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区内排水相关检查等工作。5.辅助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区内的雨污分流工作的排查和《城镇排水许可证》办理工作,对不规范的排水设施落实整改工作。6.辅助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开挖、《城镇道路挖掘许可证》办理工作和挖掘费的征收工作。7.负责城区防汛排涝、年度汛前排水管渠的清淤疏浚,防洪闸门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8.负责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行道树、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和城市路灯道路照明设施工程的实施。9.负责城市绿地、行道树、街道花坛等园林绿化设施和城市路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10.按规划许可内容对工业与民用项目工程实施绿化与达标管理,协助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和照明设施管理工作。11.负责指导城区单位、小区和居民开展绿化美化工作。12.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宝虎 电 话:0916-6322155
地 址:西乡县金牛路44号
五、西乡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1.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内及周边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管理。2.负责进场生活垃圾的检验计量、集中卫生消杀和填埋管理。3.负责垃圾填埋场区内地质灾害的预防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4.负责县城市垃圾处理场基础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安全生产。5.负责城区范围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6.负责城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清运工作。7.负责城区范围内洒水降尘工作。8.负责城区范围内公厕管理保洁工作。9.负责服务区范围内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 址:西乡县南河堤88号(河滨公园内)
电 话:0916-6212456
负责人:杨 伟
六、西乡县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实施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3.指导协调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4.组织新型墙体材料的统计、信息交流和宣传培训。5.为生产企业和建设单位提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咨询服务。6.负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有效的过程监督、备案管理等工作。7.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8.负责监督检查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接受并及时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9.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 任:何宗清(副局长) 电 话:0916-6218001
地 址:西乡县文昌路北段环保局院内
七、西乡县建筑公司
主要职责:1、承接扩建、改建和新建的房屋及市政工程施工;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完成主管局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 址:西乡县城北办汉白路东段64号
电 话:0916-6221204
经 理:朱富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