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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乡县202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西政发〔2021〕9号

西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西乡县202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

   

各镇人民政府,城北、城南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1〕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土地供应和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对全县批而未供土地进行逐批次、逐地块摸排,预测分析土地需求,编制了202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现通知如下:

一、全县2021年土地供应计划284.6520公顷,其中工业用地62.8589公顷、商服用地14.5145公顷、住宅用地5.774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879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95.6250公顷。

二、对未列入2021年土地供应计划,但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当年急需启动的重点项目供地,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报批。

附件:1.西乡县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西乡县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3.西乡县2021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4.西乡县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统计表

西乡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

西乡县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合 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

用地

特殊

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小计

廉租房用地

经济适用房用地

商品房用地

其他用地

284.6520

14.5145

62.8589

5.7746

0

5.6333

0.1413

0

5.8790

195.6250

0

0


附件2

西乡县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单位:公顷

序号

项目名称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宗地用途

供地方式

供地时间

备注

1

二里社区迎宾大道东侧地块

二里社区迎宾大道东侧

5.4767

商服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2

五渠村小杨河以西地块

五渠村小杨河以西

3.4604

商服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3

进站路社区铁道以北地块

进站路社区铁道以北

0.2500

商服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4

进站路社区铁道以北地块

进站路社区铁道以北

0.9400

商服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5

四河村蔬菜批发市场地块

四河村蔬菜批发市场

0.0999

商服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6

四河村蔬菜批发市场地块

四河村蔬菜批发市场

0.0434

商服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7

县城迎宾大道北段以西地块

县城迎宾大道北段以西

0.8413

商服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8

五丰社区现代农业园区地块

五丰社区现代农业园区

0.0357

商服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9

丰东社区军鑫农业园区地块

丰东社区军鑫农业园区

0.0929

商服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10

丰东社区军鑫农业园区地块

丰东社区军鑫农业园区

0.2334

商服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11

北坝社区316国道以北地块

北坝社区316国道以北

2.3773

商服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12

北坝社区316国道以南地块

北坝社区316国道以南

0.5436

商服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13

四河村西白公路以南地块

四河村西白公路以南

0.1199

商服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14

李河工业园区地块

李河工业园区

25.6757

工业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序号

项目名称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宗地用途

供地方式

供地时间

备注

15

葛石社区食品工业园地块

葛石社区食品工业园

6.5176

工业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16

白龙社区白龙王村工业园区地块

白龙社区白龙王村工业园区

4.0869

工业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17

龙王沟村牧马河以北地块

龙王沟村牧马河以北

0.6418

工业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18

左溪河以南地块

左溪河以南

0.1097

工业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19

左溪河以南地块

左溪河以南

0.1066

工业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20

和平社区国动产业园地块

和平社区国动产业园

23.1004

工业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21

县城北环路以北地块

县城北环路以北

0.1413

住宅用地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22

北坝社区鹿龄路以南地块

北坝社区鹿龄路以南

1.2746

住宅用地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23

北坝社区鹿龄路以南地块

北坝社区鹿龄路以南

0.0487

住宅用地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24

北坝社区鹿龄路以南地块

北坝社区鹿龄路以南

1.6433

住宅用地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25

四河村西白公路以北地块

四河村西白公路以北

2.6667

住宅用地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26

县城希望路北段以东地块

县城希望路北段以东

0.8495

工矿仓储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27

县城希望路北段以东地块

县城希望路北段以东

0.3603

工矿仓储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28

泾洋村316国道以西地块

泾洋村316国道以西

0.6667

工矿仓储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29

柳树村四组地块

柳树村四组

0.1750

工矿仓储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30

江榜村五组地块

江榜村五组

0.5687

工矿仓储

出让

2021年12月31日前

31

西乡县城市展览馆和游客接待中心

和平社区牧马河以南

5.8790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

划拨

2021年12月31日前

32

西镇高速公路

堰口镇

195.6250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2021年12月31日前

附件3

西乡县2021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单位:公顷、%

县、市

供地总量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比(%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合计

存量

增量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划拨

出让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西乡县

5.7746

5.7746

5.6333

5.6333

0.1413

0.1413

100

填表日期:2021年3月                         联系人:付宏科                       联系方式:18091660183

注:1、本表用于4月各地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公布和上报,以及7月和明年1月向社会公布和上报计划落实情况。

2、本表中第2存量是指拟使用(实际使用)存量建设用地面积;第3增量是指拟使用(实际使用)的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3、本表中数据要注意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数据保持衔接;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下各栏数据还要注意与附件2中相关数据保持衔接。

4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中第7栏、第8栏,与保障性住房用地下第4栏、第5栏不能重复计算。

5、第678栏之和;第1213栏;所有类型限价商品房统计在第11栏,归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6、第12栏和第13栏中的数据,不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下第11限价商品房

7、第14栏是按照以下等式计算:第14栏=(第45+78+9+10+11+13栏)/1栏。

8、第1栏=第2+3栏=第456+9+10+11+12栏。

附件4

西乡县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统计表

     单位:公顷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项目名称

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

城市棚户区

工矿棚户区

林区棚户区

垦区危房

煤矿棚户区

限价商品房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划拨

其中:新增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北坝棚户区改造

2.9666

四河棚户区改造

2.6667

合计

5.6333

填表日期:2021年3月                                   填表人:付宏科                            联系方式:18091660183

注:1、本表用于按项目上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统计汇总。各省汇总市县情况上报时也可采用此表,将“项目名称”改为“市县名称”。

2、本表中“其中:新增”均指拟使用(实际使用)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面积。

3、4月上报此表时,各栏数按照各类住房的建设套数任务、各类住房平均套型建筑面积以及规划部门提供的平均容积率等规划建设控制指标,认真测算所需总用地面积,重点是其中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面积。

4、第15栏是指该公共租赁房项目总面积,第16栏是指该项目中使用的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第17栏是指该项目使用的划拨用地面积。

5、填报此表时,应注意与附1各栏数据之间的衔接。配建的,按建筑面积分摊的土地面积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