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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西发〔20238

中共西乡县

西乡县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

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人大、政协党组,人武部党委,县纪委、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党组,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群团驻县单位:

现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西乡县委            西乡县人民政府

 2023421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委、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结合西乡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坚定中国最美茶乡战略定位,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责任,当好秦巴生态卫士,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建设汉中副中心城市厚植绿色本底。

到2025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县城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342天,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3个国考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保持100%,汉江出境断面水质保持Ⅱ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400吨、100吨、700吨、25吨。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地下水污染防控能力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环境安全有效保障。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到顶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生产生活“三生融合”空间体系初步形成。

二、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积极稳妥推动碳达峰行动。按照省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统一安排,稳步推进实施县域碳达峰行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人行西乡支行)。制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方案,推动建材、电力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参与全省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开展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

(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推进产业、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巩固过剩产能压减成果,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到2025年,全县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2%(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规模,加快产业结构转型,依法依规开展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因地制宜升级产业结构,构建富有特色的现代低碳产业体系。鼓励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升级改造建材等领域工艺技术,控制工艺过程温室气体排放(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积极鼓励汉中西乡尧柏水泥有限公司利用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原辅料生产水泥。积极引导汉中西乡尧柏水泥有限公司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三)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壮大太阳能、氢能、生物质能、抽水蓄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加大天然气保供力度,完善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增气减煤,优化热源点规划布局,落实取暖用电优惠政策。严控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增长,提升能源清洁低碳水平。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提升到12%(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西乡县供电公司)。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园区和企业实施绿色制造和安全生产改造,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控,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牵头单位:县经贸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园区管委会)。

(四)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做好“三线一单”成果优化完善,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环境准入、规划编制、园区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持续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

(五)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全民生态文明教育,积极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加强对企业和居民绿色产品消费的引导,大力推行绿色出行,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经贸局、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鼓励发展绿色仓储和绿色快递包装,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邮政西乡分公司)。加快健康西乡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要求,发挥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落实《西乡县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开展工业、农业等重点领域节水工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考核,推动全社会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持续深入打赢蓝天保卫战

(六)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程,积极推广天然气利用和电能替代,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逐步实现清洁能源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续实施“冬病夏治”专项整治和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完善“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依法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行为,严格秋冬季保障类企业和工程管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气象局)。

(七)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实施重点行业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深度治理,开展夏秋季臭氧污染专项治理,建立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等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头、过程和末端全过程控制体系。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在工业涂装行业全面推进源头替代。到2025年,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

(八)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2023年7月1日起,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六b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县交通运输局)。推广清洁能源汽车,鼓励将老旧车辆替换为清洁能源车辆,推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公务用车、城市渣土、市政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车辆电动化进程(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重型燃油车专项执法检查,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推进清洁能源机械替代推广(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站、黑加油站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加大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力度,鼓励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邮政西乡分公司、西乡县火车站)。推进县与县及城区绿色客运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以国网铁路为骨架的区域绿色客运网络建设(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邮政西乡分公司)。

(九)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建立扬尘污染源清单,实现动态管理,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扬尘防治体系(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深入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塑料、食品加工、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行业加强对恶臭气体收集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续推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鼓励开展秸秆还田(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严格落实“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要求,坚决杜绝露天随意焚烧行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落实噪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解决群众关心的噪声扰民问题。(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十)持续打好饮用水安全保障攻坚战。强化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治理与规范化建设,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和水源监控能力建设,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并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到2025年,全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

(十一)持续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严防黑臭现象发生。大力实施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实行雨污分流,开展管网混错接改造、破损修复(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二)持续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坚持“一河一策”,持续推进流域协同治理和精细化分区管控。做好流域重要河湖健康评估。加强流域排污口长效监管,按照“排查、监测、溯源、整治”要求,稳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到2025年,基本完成汉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工业污水治理,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强化执法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十三)加强重点区域水环境保护。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持续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工业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尾矿库污染治理等工程,加强移动源风险防控,推进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加快推进五里坝硫铁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涉重金属矿产资源开发污染防治。加大治污治岸力度,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强化湿地湖库保护。加大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力度,谋划实施重点湖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典型退化湿地生态修复试验示范(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县水利局)。积极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在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序开展退田还湖还湿,形成新的生态空间,从源头减少水土流失。落实好汉江十年禁渔,推动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县林业局)。

五、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十四)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治理衔接,积极推动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将农村黑臭水体纳入动态监管,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开展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稳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持续推进农膜回收行动,着力解决农田“白色污染”问题。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编制实施畜禽粪污防治规划,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严格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推广大水面生态养殖等健康养殖方式,加快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到2025年,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收运处理的自然村稳定保持在95%左右,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8%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五)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推进以耕地为重点的农用地分类管理,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基本农田等空间管控边界。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严格重度污染耕地管控,持续推进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典型行业用地及周边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到2025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

(十六)有序实施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强化建设用途土壤环境准入管理,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有序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或修复工程,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十七)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推进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污染状况调查及防控。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探索实施报废矿井、钻井封井回填工作,防止地下水串层污染(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八)强化新污染物防控。制定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开展筛查、评估与监测。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登记,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淘汰和限制措施。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机制,加快淘汰、限制、减少国际环境公约管控化学品(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十九)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开展大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施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实施《汉中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以尾矿等为重点,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存量大宗固体废物有序减少。加强白色污染治理,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推进江河湖塑料垃圾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合服务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金融办、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税务局、邮政西乡分公司)。构建区域流域联动机制,做好河湖水域、岸线、滩地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交界流域断面塑料垃圾清理工作的指导检查,确保境内流域断面水质保持优良(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持续深入打好青山保卫战

(二十)当好秦巴生态卫士。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面推行林(山)长制,实施秦岭天然林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利用等专项规划。建立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物安全监管,做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生态安全风险防控。推进以“增汇”和“固碳”为主要目的森林扩面提质建设,争取森林碳汇试点示范建设。制定落实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计划,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和尾矿库治理。巩固提升“五乱”整治成果,强化联合执法和责任追究,完善常态化、长效化保护督查监管和考核机制。深入开展秦岭范围农家乐、民宿整治行动,加强规范化管理。建成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平台。到2025年,全面完成秦岭勘界立标,辖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8.3%以上,湿地保护率超过50%(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

(二十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开展陕西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与监测,优化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布局,完善常态化监测试点。统筹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加强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原生境的管理,连通重要物种迁徙扩散生态廊道,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建立保护区野生动植物救护站,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抢救性保护,恢复提升重要保护物种、指示性物种野外种群数量。全面加强林麝、金雕、红豆杉、巴山榧树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维护巴山生态系统多样性。推进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严格外来入侵物种管控(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十二)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配合建立省级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和省级以下自然保护地的监测与评估,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督。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加大生态破坏问题查处力度。积极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深入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十三)加快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形地貌重塑、植被重建等生态修复工程,推动落实绿色矿山标准和评价制度(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加强城市生态修补与修复。科学规划布局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城郊生态绿地和隔离绿带等建设。高标准推进城市水网、蓝线和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建设,恢复河湖水系连通性和流动性(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七、切实维护生态系统安全

(二十四)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坚持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环境应急管理体制,以尾矿库企业等为重点,健全防范和处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完成县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流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编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继续发挥“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联防联控”跨区域协作机制的作用,强化重点环境风险源管控,提升重点区域风险预警管控能力。加强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逐步完善重点路段污染拦截、收贮设施和“人防、物防、技防”三防设施建设,严防危险化学品次生环境风险。加快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降低污染风险。做好涉铊等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

(二十五)提升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强化辐射类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放射源全过程动态管理,探索新型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监管模式。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管,确保应收尽收,杜绝较大及以上辐射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

八、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十六)加大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和我省、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完善环保综合执法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损害鉴定、案件移送、强制执行等工作机制,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探索在县级人民法院调整设立专门的环境审判机构,依法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二十七)推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落地。积极落实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第三方治理企业所得税、污水垃圾与污泥处理及再生水产品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健全完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落实节能环保电价机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依法依规在环境高风险领域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气候友好型、与碳排放权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出台环保信用评价实施方案,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探索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金融办、人行西乡支行)。支持“两山”资源公司市场化运作,探索“两山”理念在西乡的实践路径(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金融办)。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的生态保护补偿力度(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

(二十八)加大生态环境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化的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支持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实落地。完善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推进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有序实施。落实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贷支持力度,引导社会民间资金投入生态环境领域(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

(二十九)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机制,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全面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置率,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推进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系统建设,实现源头减量和分类处理。设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消防、安全等方面要求的有害垃圾暂存点。加快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到2025年,县城区污水处理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县卫健局)。

(三十)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综合执法机构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排污许可证前评估和证后管理,建立排污许可制度与环评制度、总量控制制度等环境管理制度相衔接的“一证式”监管体系,建立环保执法大练兵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依规推动排污单位提升自动监控水平。推行“四不两直”工作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规范执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三十一)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现代化。明晰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评估。优化布设调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和指标项目,增设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监测指标和点位,拓展监测服务功能。开展排污许可自行监测监督检查,确保数据质量,提升监管效能。建立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和政府购买监测服务准入制度,规范排污单位及社会检测机构监测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坚持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通报、排名、预警、监督机制,加强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十二)加强科技创新服务。聚焦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和秦岭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支持开展科技攻关、技术创新和科技帮扶。加强秦岭生态系统保护、二氧化碳减排技术等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研究,支持做好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治理科技攻关,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与污染排放的关联分析能力,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支撑。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第三方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九、加强组织实施

(三十三)全面落实党政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西乡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夯实各级党委、政府污染防治攻坚职责。充分发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研究推动解决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各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大生态环保格局。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要加强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调度和评估,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工作报告。

(三十四)完善监督考核制度。构建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坚决抓好中央和我省我市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帮扶。按照有关规定对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注重选拔一批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三十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发挥政府机关引领作用,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和文化活动。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健全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引导监督企业落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群团作用,动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环保社会组织培育引导机制,促进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全民生态文明教育,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深入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和有奖举报机制。


图解: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