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经西乡县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研究,拟将西乡县中医医院张婷同志在长沙火车站施救晕倒人员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现予以公示。
一、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人
张婷,女,汉族,1990年7月12日出生,户籍陕西省西乡县,现为西乡县中医医院护士。
二、公示时间
2025年4月28日至5月9日(工作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实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西乡县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916-6220592
地 址:西乡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3楼
邮政编码:723500
附件:见义勇为勇士事迹(1)
西乡县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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