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社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陕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附件1)予以公告,凡符合下列界定标准的单位,应主动西乡县消防救援机构申报,经审查核定后,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申报期限
本年度: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前。
二、申报途径
拟申报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西乡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并向西乡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备案,如有疑问请致电属西乡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咨询(0916—6223419)。
西乡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