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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民政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复函

    周涛、周章安等七位人大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柳树镇公墓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明确牵头领导和办理责任股室。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及《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试行) 》(汉民发〔2016〕95号)要求,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治理乱埋乱葬行为,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促进殡葬改革工作健康发展。
    推动农村公墓建设,是保障农村居民安葬需求、节约耕地土地、推动移风易俗的必然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应有之义。近年来,为加强农村散坟管理,规范农村居民安葬行为,强化宣传引导等方式,倡导文明治丧新风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殡葬改革作为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习俗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很难一蹴而就、一步到位。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传统“入土为安”观念浓厚,“重殓厚葬”风气盛行,殡葬设施规划建设滞后,监管执法力量薄弱,您提到的“公墓建设”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因村级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涉及占用土地、林地的,依法办理使用土地、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目前殡葬法规和中省市相关文件对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标准和审批、管理程序作出了明确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加强农村散埋乱葬、硬化大墓、活人墓管理作为工作重点,持续推进散埋乱葬治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会同相关部门部署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整治,并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着力解决散埋乱葬问题”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殡葬工作的政策文件。针对农村地区重殓厚葬观念浓厚等问题,持续深入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作用,引导公众认识到集约化安葬对保护土地林业资源、优化生态环境的积极作用,提高自觉参与殡葬改革的意识,逐步树立移风易俗、生态文明、厚养薄葬的殡葬新风尚,促进我县殡葬工作有序开展。民政部在推动《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一是明确散埋乱葬治理部门职责和法律责任,为加强散埋乱葬治理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待新法规出台我们将依照法规对符合设立农村公益性公墓条件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指导镇村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县殡葬工作的关心,祝你们工作顺利、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2022年9月7日


    联系单位:西乡县民政局
    电    话:622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