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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祝培祥

西发改函〔202438

西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5

建议复函

肖祥丽、杨照国、刘家平、谯诚、刘杰、刘立祥、王晓英、代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移民搬迁后扶——移民安置房屋维修基金”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易地搬迁安置区住宅维修基金有关情况

  “十三五”期间,我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5680户17392人,建成安置区116个,集中安置5084户15088人。我县易地搬迁安置区主要采取两种建设方式:(一)在集体土地上以统规自建方式修建的宅基地房屋,不存在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须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二)在集体土地上以统规统建方式修建的多层上楼安置房屋,2018年至2020年间房屋已陆续投入使用,质保期已过。全县除4个敬老院安置区和5个统规自建安置区外,其余107个安置区均涉及统规统建上楼安置,上楼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共48.8万平方米(含小区内同步搬迁户房屋面积)。目前,普遍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给日后的房屋维修和更新、改造造成了困难。

二、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住建部门反馈,易地搬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尚无明确规定,但易地搬迁住宅后续维护维修事宜关系到群众能否稳得住、能融入,确有必要。近年来,上级将易地搬迁房屋维修基金问题作为重点,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探索破解后续维修资金难题。

    2024年6月,我局组织财政、移民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考察学习了汉阴县易地搬迁安置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模式,在充分调研探讨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已制定了《西乡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初步计划对安置区维护维修事宜实行项目化管理,按照“政府补一点、群众交一点、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维修资金由政府和搬迁群众按一定比例分摊,并将易地搬迁结余资金作为政府补助资金来源。安置区如出现需维护维修事宜后,由涉及村(社区)现场核实,在征求应承担维修费用至少三分之二的住户同意后上报镇(街道);镇(街道)实地核查认定,编制维修实施方案,明确维修办法、投资概算、资金来源等;县级行业部门组织对各镇(街道)上报的维修实施方案开展联合审查,报县政府审定后,下达年度安置区维护维修项目计划,由涉及的镇(街道)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组织项目实施。

目前,该办法正在征求相关行业部门、镇办修改意见。下一步,我局将加快办法的修定,按程序报请县政府审议,通过后下发各镇办执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对办法进行完善,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

    感谢您对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高度关注。

                       西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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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西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916-621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