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2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
通告
(2025年第四期)
西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189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抽检189批次,其中12批次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西乡县好幸福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036mg/kg,标准规定不超过0.02mg/kg;噻虫嗪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049mg/kg,标准规定不超过0.02mg/kg。
2.西乡县溪玉百货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030mg/kg,标准规定不超过0.02mg/kg;噻虫嗪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043mg/kg,标准规定不超过0.02mg/kg。
3.西乡县品鲜客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四季豆,噻虫胺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029mg/kg,标准规定不超过0.01mg/kg。
4.西乡县化军超市销售的线椒,毒死蜱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24mg/kg,标准规定不超过0.02mg/kg。
5.西乡金帆久成食品百货经销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皇帝香蕉,吡虫啉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15mg/kg,标准规定不超过0.05mg/kg。
6.西乡县丽青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11mg/kg,标准规定不超过0.05mg/kg。
7.西乡县江老大水果批发部销售的毛桃,克百威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039mg/kg,标准规定不超过0.02mg/kg。
8.西乡县羿飞水果行销售的荔枝,多菌灵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74mg/kg,标准规定不超过0.5mg/kg;精品香蕉,吡虫啉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15mg/kg,标准规定不超过0.05mg/kg。
9.西乡县桑园镇惠民购物广场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041mg/kg,标准规定不超过0.02mg/kg。
10.西乡县高川镇爱家乐超市销售的新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0707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11.西乡家家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香蕉(精品),吡虫啉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26mg/kg,标准规定不超过0.05mg/k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核查处置。
附件:1.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西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0日
陕公网安备 6107240200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