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一期)
西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共4大类98批次食品。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67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肉制品1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6批次
1.不合格情况:餐饮食品67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
2.合格情况: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肉制品1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6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西乡县罗云英卤菜店销售的卤猪头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合格,检验结果为19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核查处置。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西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4日
陕公网安备 6107240200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