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帮助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积累社会实践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促进广大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尽快实现就业,同时缓解部分单位工作人员不足问题,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9〕5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5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
见习单位条件:我县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级国家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
征集时间:2025年1月-11月。
岗位要求:各单位在申报见习岗位时,应将开发的适合大学生、失业青年的岗位区别填报;见习岗位的设置应从单位工作实际出发,提供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的就业见习岗位,岗位要求既能给予见习人员锻炼机会,又能促进本单位工作开展。
申报材料:具有申报就业见习意愿的单位请自行下载表格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县人才交流中心):
1、《西乡县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一份;
2、《西乡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附件2)一份;
3、《西乡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与见习单位协议书》(附件3)两份,并加盖公章;
4、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法定注册登记资质证照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5、见习单位开户全称、对公账号、开户行打印至A4纸并加盖公章一份。
岗位选择:单位征集结束后,在考察核实的基础上,将符合见习条件的单位分批次在“汉中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平台或“西乡人社”微信平台进行公示,未公示单位进行的见习活动按照规定将不予认可。符合见习条件的毕业生可在公告的单位中自选岗位,也可由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县人才交流中心)推荐适合的岗位。
二、见习时间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三、见习条件
见习人员范围是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
四、就业见习补贴
见习人员在规定见习期限内享受政府提供的见习补贴,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基本生活费补贴、指导管理费用补贴、剩余期限见习生活费补贴、追加发放指导管理费用补贴。
见习单位需将见习人员信息录入“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网址为: http://1.85.55.147:8017/sxjyjx/gotologin)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提交《西乡县就业见习保险补贴人员名单》(附件5)、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和本人复印在一页)复印件等资料由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前为见习人员分次接续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0元/人/月),每次购买保险期限不超过3个月,初次投保成功方可签订见习协议、安排上岗并享受见习补贴。
基本生活费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见习单位可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报酬标准,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为见习人员适当增发生活补助。见习生活补贴按自然月份计算。见习人员按规定正常出勤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计算;月出勤时间10-15个工作日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的50%计算;月出勤时间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见习生活补贴。
基本生活费补贴实行先垫后补方式,即见习单位按月通过银行向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贴,见习单位应在见习结束1个月内凭西乡县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审批表(附件9)、见习人员花名册,见习工资表以及通过银行发放生活补助明细账(单)等资料向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县人才交流中心)申请补贴,县人社部门复审后会同财政部门并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自2024年6月1日起,对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见习单位,按照满足条件人数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可凭西乡县就业见习指导管理补贴审批表(附件10)、满足条件的人员名单申请。
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参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生活费补贴。可凭西乡县就业见习剩余期限生活补贴审批表(附件11)、劳动合同复印件、至少3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凭证(必须是通过银行发放的明细单/流水)、至少3个月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凭证等材料申请。
对年度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照留用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追加发放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凭西乡县就业见习追加发放指导管理费用补贴审批表(附件12)、见习人员留用名单、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见习留用人员近三个月的银行发放工资明细凭证申请指导管理费用补贴。
五、注意事项
(一)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将审核通过的见习单位按要求报送电子版至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县人社局备案后统一公示,西乡县长期有效的就业见习单位名单(附件4),长期有效的见习单位每年开展见习工作不再申报见习单位,只申报见习岗位即填报“西乡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即可。
(二)对见习期间升学、就业的见习人员,要及时终止见习活动,并在终止见习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县人才交流中心)并提交出具单位鉴定的《西乡县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8)。
(三)见习期内,见习单位须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对接工作并严格考勤(各见习单位见习工作经办人请加入“西乡县见习工作QQ群群号:747280976”,西乡县见习工作微信群),并建立见习工作档案,妥善保存见习人员登记表、指导老师登记表(附件7)、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6)、考勤记录(附件13)、见习补贴报账资料及财务凭证等见习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0916-6211115
附件:1.西乡县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2.西乡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3.西乡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与见习单位协议书
4.西乡县长期有效的就业见习单位名单
5.西乡县就业见习保险补贴人员名单
6.西乡县就业见习协议书
7.西乡县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
8.西乡县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
9.西乡县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审批表
10.西乡县就业见习指导管理费用补贴审批表
11.西乡县就业见习剩余期限生活补贴审批表
12.西乡县就业见习追加指导管理费用补贴审批表
13.西乡县就业见习人员考勤表
附件13:西乡县就业见习人员考勤表
西乡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3日